招租公告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食堂招租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5日 来源: 浏览:

各竞租人: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食堂招租项目(二次),招租人对招租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及定标原则”进行修改更正,主要更正内容如下:

1.“三、技术方案及运营能力(31分)”评审部分第9条评审条款更正为:售卖窗口须悬挂价格牌(对应菜品),实行明码标价,食品价格应公道合理,并对本院职工提供适当优惠。须提交相关承诺及优惠方案。评委评审认为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较为完整合理可行的,得1分;方案完整性或合理性不足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2.“三、技术方案及运营能力(31分)”评审部分第10条“服务与管理承诺”评审条款,总分分值更正为3分,其中评审标准更正为方案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契合、内容完整且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方案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基本相符,但内容较为简略的,得2分;方案要点存在缺漏、细化不足或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3.删除“三、技术方案及运营能力(31分)” 评审部分第11条评审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招租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思明院区食堂(二次)招租文件(更正版).docx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