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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对统计造假的处分规定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强调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分两款对统计造假作出规定。第一款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统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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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工作情况,将受到相应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这里的“报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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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其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特点是“虚”“浮”,不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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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 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
李希在中央纪委办公会议上强调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4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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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