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南安园区宿舍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DCS2025-B-005)磋商文件现做如下更正:
删除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三、商务条件”第9.6条款(磋商文件第47页“9.报价要求”第9.6条款)内容,即删除“供应商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首次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工程报价书内各项报价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不得出现某项综合单价或合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报价”要求。
其余不变。
中国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详见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zgg/202505/t20250519_24618481.htm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