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招投标中心在209会议室召开厦门大学采购业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座谈会。本次座谈是学校采购代理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学校和各代理机构之间业务交流互通共促,推动采购实践问题查缺补漏的重要实践。
会上,中心副主任张福中向各代理机构介绍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等内容,就中央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策性规定、采购特点和实操案例进行分享,强调学校依法依规采购的重要性,希望各代理机构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助力学校事业发展。中心秘书秦岭以近期的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疫苗研发)建设项目采购为例,就采购代理工作中出现诸如:资格评审中因未注明“与原件一致”判定投标无效,用户单位列席人员在评审报告中评委签字栏中签字,评标报告中投标单位评审价格填错等一些问题进行点评、分析。随后的问题反馈及交流环节,各代理机构代表踊跃发言,针对学校代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本次座谈会对近期的采购代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坚持从采购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强化了代理机构依法依规采购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在业务流程规范和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探索创新,不断推动我校采购代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