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招投标中心2024年第2次业务学习暨廉政教育培训如期举行,中心秘书秦岭作了题为“再谈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的报告。图书馆副馆长陈娟以及资产后勤处、图书馆等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招投标中心全体人员参加本次学习培训。

报告中,秦岭先后以“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原则”“政府采购法制体系”“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三公一诚’原则的关系”“采购人的法律责任”为题,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进行了精彩分享。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指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秦岭在报告的最后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财政部落实《深改方案》,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措施”以及“采购人常见违法违规事项及法律责任清单”。
今年1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邱伟杰在中心调研指导时强调,招投标中心要“法规政策学习和实务研究‘两手抓、两手硬’”,“在实务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发现‘漏洞’及时打‘补丁’”。作为建设具备法治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四种意识”的专业化采购服务队伍的重要制度抓手,招投标中心本学期业务学习暨廉政教育培训将重点围绕“实践性总结”“实务性研究”展开。从第一次的《货物服务类采购文件编制》《采购需求标准导引》到第二次的《招标文件歧视性条款》和《再谈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从不同角度总结解读采购人如何理解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核心要义、如何增强主体责任、如何科学提出采购需求、如何实现采购规范化?采购过程的合法、合规、合理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化解政策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根基。
据悉,招投标中心新学期第一次全体会议便要求中心每一位业务人员都要从自身工作中总结优秀典型、寻找问题案例,对比同类高校采购,开展实务性分析研究,加强同业务主管部门交流学习,推动学校采购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水平的提升,为学校招标采购工作提质提效提供有力的保障。